商标除了具备外在形式美即具有典型的艺术形象外,还应有内在的意象美即深刻的主题思想,使形式与内容有机的统一,完美的结合。这是商标设计应遵循的重要规律。为此,https://www.05642.com/提醒各位在进行商标设计的时候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:

  1、独特性

  独特性是商标显著特征的最基本要求。商标的形式法则和特殊性要求商标具备各自独特的个性,不允许有丝毫的雷同,因而商标的设计必须做独特别致、简明突出,追求创造与众不同的视觉感受,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。商标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区别于现有的商标,应尽量避免与各种各样已经注册、已经使用的现有商标在名称和图形上相雷同。

  2、通俗性

  通俗性是使商标易于识别、记忆和传播的重要因素。一般通俗的商标形象,首先要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响亮、动听的商标牌名,以好的牌名为基础,综合考虑商标的特点,选择最佳方案,再进行具体的图形设计。

  3、通用性

  通用性是指商标应具有较为广泛的适应性。商标对通用性的要求,是由商标功能和需要在不同的载体和环境中展示、宣传商标的特点所决定的。

  4、注目性

  优秀的商标应该吸引人,给人以较强烈的视觉冲击力。

  因为只有引起人的注意,才能使商标所要传达的信息对人产生影响力。在商标设计中,注重对比、强调视觉形象的鲜明与生动,是产生注目性的重要形式要素。商标设计要求在各种不同的应用中,都保持良好的商标视觉形象,使商标无论是在商品的包装上,还是在各类媒体的宣传中,均可起到突出品牌的积极作用。

  5、文化性

  文化性是商标本身的固有属性。商标中的文化性是通过商标显现民族传统、时代特色、社会风尚、企业或团体理念等精神信息。在具体的商标形象中,所显现出的这些文化属性,又是由商标设计者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自己对事物的理解和构思,自然而然地融合于商标的内容与形式之中的。

  现代商标的特征是形象、鲜明、简洁,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心灵震憾力,与商品或服务有紧密的内在联系。因此,也可以将商标中的文化性,看作是具体商标的设计风格或设计品味的特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