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志设计对比是形式美规律中的一个重要法则,普遍应用于各项设计之中,对比构成形式是指将两个以上不同的造型元素或色彩放在一起,从其形状、大小、比例、方向、位置、空间、肌理等方面进行对比,比较其差别及相互间的关系,以起到突出主体的作用。

 

 从视觉角度来讲,人们的目光更容易被有差异的事物吸引,所以标志设计元素中有差别的图形的的互相映互衬,可达到相映成趣的艺术效果,在信息传达中能有效地运用差异突出各形态要素的鲜明特征,就能形成视觉上的张力,给人以明朗、肯定、强烈、清晰的感觉。对比可使图形更富于变化,并能在变化的基础上达到整体的和谐与统一。

 

 标志设计中含有多种造型对比要素:大小对比、长短对比、宽窄对比、多少对比、曲直对比、锐钝对比、厚薄对比、高低对比、面线对比、动静对比、实虚对比、明暗对比、强弱对比、粗细对比、水平和垂直对比、平面和立体对比以及色彩对比。

 

 在标志设计中,标志设计对比这一形式主要体现在通过各造型元素的差异的对比,来增强画面的变化,突出某种形象或内容,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。在具体运用中常常是几种对比形式同时存在,如形态对比与色彩对比,大小对比和虚实对比等,应从各个角度加以全面考虑,使各项对比因素均得以妥善处理。

 

 例如“滚石音像社标志设计”,该标志设计以规则的几何形和看似随意的笔触相对比,组成动静结合,理性和感性共存的视觉形象,在色彩上形成了强烈的明度对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