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大家都看了今天的热搜吧,于正和郭敬明两个金牌编剧遭遇抵制的事情,下面就来看看于正郭敬明遭抵制的原因?

一、正郭敬明遭抵制的原因

抄袭事件。

1、111位编剧、导演、制片人、作家写联名信,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、于正出现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,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反感,呼吁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。

2、抵制公开信完整内容:

111位编剧、导演、制片人、作家联合签名,在这个深夜向行业和社会发出强烈呼吁: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!——部分影视从业者致媒体公开信

近来,在一些网络平台、电视台的综艺节目,屡屡出现有抄袭劣迹的编剧、导演(于正、郭敬明)以节目导师、嘉宾的面目出现,在节目内外进行话题炒作,以此追逐点击率、收视率,博人眼球。这种一切唯收视率论、流量论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反感,我们是中国影视行业的从业者,对此感到非常遗憾和无比愤慨。

广大群众也感到迷惑不解,吸毒嫖娼的艺人都受到了惩罚,一些有道德问题的艺人也被限制出镜,为什么被法院判决的“文贼”却被资本和平台追捧,这种“审丑”行为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了。尤其是郭敬明、于正在法院判决后,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,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,这样的“文贼”在网络平台、电视台被捧为导师,让他们贩卖“成功学”,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,对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。我们郑重呼吁,立即停止对这些“劣迹从业者”的宣传炒作,对相关节目做出修改调整。

我们都是中国影视行业的从业者,我们呼吁: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、导演,媒体平台应弘扬时代正气,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,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,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,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。

我们所有的影视从业者,要自尊、自律,尊重知识产权,尊重原创,拒绝抄袭、剽窃、融梗,扎根生活,不忘初心,为人民发声,为人民创作,不仅在作品中传递真善美,在生活和工作中也要坚持做戏先做人,注重作品更要注重人品,同时,也真诚呼吁媒体平台,要有责任意识、文化意识,中国影视界有赖于我们的共同努力,创建一个文明健康的大环境,更好地为人民服务,为时代服务。

为此,我们今天在这里联合署名,表达我们的担忧和愤慨,希望能以此激浊扬清,正本清源,为行业复兴与繁荣作出一份努力。

二、于正郭敬明抄袭事件

1、于正

(1)在2014年于正的《宫》系列电视剧《宫锁连城》,因为大量抄袭《梅花烙》,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被台湾作家琼瑶告上法庭索赔2000万。

(2)最终被判定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构成侵权,被判公开道歉,并停止复制、发行、传播该剧,并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500万元。

(3)虽然被判,但是于正并没有履行判决,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,在《法制日报》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。琼瑶也在余飞发出的这份名单上。

2、郭敬明

(1)抄袭事件是在2003年。当年他有一本书叫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,涉嫌抄袭女作家庄羽的《圈里圈外》。

(2)2006年终审,郭敬明抄袭事件维持2004年的一审判决,认定抄袭事件成立。

(3)法院判决郭敬明及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,停止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的出版和销售,追加精神抚慰金1万元,并要求郭敬明在《中国青年报》上公开道歉。终审宣判后,郭敬明表示绝不道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