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成都崇州烟花爆竹禁燃规定

  一、从2022年1月20日起,在本市崇阳街道、崇庆街道、道明镇、街子古镇、元通古镇、怀远古镇相关区域设置烟花爆竹禁燃区域。

  (一)崇阳街道、崇庆街道行政区域划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。

  (二)道明镇白马社区、新华村、天民村、乌尤村、协和社区、双凤村、济民村划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。

  (三)街子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味江河(瑞龙桥)、朝阳路、金鱼街、清明街、清明街西三巷、泊江街合围区域。

  (四)元通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泊江河、西河、永渠南街、永渠北街合围区域。

  (五)怀远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文井中路、东街、下新街、上新街、怀西南路、怀中路、川旅路(106省道)合围区域。

  (六)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,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  (七)因举行重大庆典,需要在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,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。

  二、禁燃区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,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燃放烟花爆竹:

  (一)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;

  (二)车站、铁路、第二绕城高速等交通枢纽及重要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

  (三)文物保护单位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、山林、寺庙等重点防火区、军事设施保护区、企业生产经营场所、物资储存仓库、机动车停车场;

  (四)加(配)油(气)站等生产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(气)管线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;

  (五)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儿童福利院、幼儿园、商场、殡仪馆、公墓、救助站、市场和文化娱乐体育场馆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;

  (六)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。

  三、禁燃区外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以下行为:

  (一)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住宅的阳台、窗口、楼道、屋顶燃放或者抛掷烟花爆竹;

  (二)向行人、车辆、航空器、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公共绿化地、地下管网等抛掷烟花爆竹;

  (三)妨碍行人、车辆、航空器安全通行;

  (四)其他危害公共安全、人身安全和破坏生活环境、生态环境的行为。

  四、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、销售、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;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、销售、储存烟花爆竹。

  五、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,禁止在托运行李、包裹、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。

温馨提示:微信搜索大话利州公众号,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关键词【烟花爆竹】,即可获取2022年成都各区及四川各市州烟花爆竹燃放最新规定~

https://www.dahualizhou.com/ 大话利州

1月21-25日期间双流多点将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